Friday, November 22, 2013

前言


首先,先向所有的同志朋友致意。接下來的文章,或許有些冒犯或是用詞不當之處,務請見諒。若是未能完整表達,有可能是個人疏漏,抑或其他因素。不論如何,這都不是一個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起始!

私人的事,在此不會公開。不論任何人,不用特別對號入座。

任何的留言,都會經過過濾!這不代表沒有可以討論的空間,僅不需涉及人身攻擊與謾罵。有任何意見,可以在屬於各自的平台說明與發聲,他人的發聲,不會代表本人立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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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極為細微而又龐大的議題,將會試著用較簡單的方式分別說明。


是的,一直支持同志婚姻合法。即便是所謂涵蓋至LGBTQ或LGTBQI(其中有些定義上的歧異,在此先不特別為文說明。)婚姻平權,自是非常重要的價值。或許,比其他人幸運的是,個人教育環境中,極少存在師長或是校風對於同志或變裝者(抱歉,這兩者比較容易在平常生活被提及。)有所偏見。甚至,我的老師在18歲時告訴我,學姐是同性戀時,他表示的是對學姐未來的憂心與關懷,因為學姐當時面臨非常重大的人生考驗,那正是「出櫃」。

再更後來,認識其他同志朋友時,他們在我面前展現的自然,令我感到十分開心。甚至,也有店家雇用的員工中,多半是同性戀者。環境上,沒有什麼不好的氣氛。當然,曾經,個人以為大部份的環境都是如此。事實上,卻不是!

身為一個異性戀者,也沒有比較容易。有時候,會這麼自嘲,確也事實。愛,這件事,對任何人而言,從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。即使是一個異性戀,由於莫名的旁人可能的影響,往往令我感到詫異萬分。這和長期不明白多半的華人世界裡,不管是只是時間太多,生活沒有重心而多事,甚至生事;或是由於對方以為有權干涉不違反社會良俗,僅是與其價值觀不同便可大肆批評的做法……這類的事,不是無時無刻不發生在任何戀人或伴侶間嗎?

愛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透過blogging表達,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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