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November 28, 2013

11月30日

護家盟將舉辦1130全民上凱道,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!的活動。

圖片來源:台灣守護家庭官方網站(簡稱:護家盟)



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(簡稱:伴侶盟)亦將在同日舉辦1130 婚姻平權 公民論壇 「群賢樓前」不見不散!

圖片來源:伴侶盟


還有其他團體會出席活動。參與的人,似乎非常地多。這些文章,是否能在那天之前寫到一個段落?或再修改?並不知道。如果,你是那個正要去參加任何一個活動的人,你知道你為什麼要去嗎?

世界上的許多戰爭,幾乎都是以正義之名。所謂「必要之惡」,僅存在少數的後世可被驗證的科學或歷史中。誰都會有自己心中的價值與想法,或者,你也可以蔑視地稱為「意見」。眾多不同的立場與想法中,誰不是在呼喊「求求你聽我說」?

像我這樣不婚不生的異性戀者,不論是傳宗接代,或是婚姻,都是個人性的決定。其他人的幸福,與我對幸福的定義不一樣,這不是一種罪。他人的不理解,有時與我有關,多數無關。也知道有些人抱持著和我一樣的想法,同時平凡地生活著。這不影響其他人想要結婚的意願與想法,畢竟他人的生命不是我可以干預的,既不是傷害了什麼人,也不是傷害了世界什麼?不過是因為喜歡某個人,想和那個人以婚姻的方式生活而已。

傳統家庭早就不復見。三代同堂,甚至四代、五代,愈來愈不可能了。對於昔日美好抱持著堅持的人,必然也相信那是件美好的事,抑或這使人感到某種安全。每個人都不是神,誰也不可能愛所有的人。擁有愛人與被愛的能力,就是擁有。沒有的,還是沒有。那深深的恐懼,可能也希望被傾聽。他們對我的恐懼,我也曾經感受過,若一直放在心上,只會在自己身上加諸更多痛苦而已。

相愛原本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,因為相愛而必須去爭取相愛的權利,為了相愛而和這個世界的制度去衝撞,不也是很痛苦的事嗎?不被理解,而造成的困擾,表面上好像被接受,實質上卻沒有。不過只是想和對方共度一生,而且還要受制度規範,有權益,可是也有義務,也會遇上許多相愛的人會遇到的問題與困難。撇除姻親不論,不過是相愛的兩個人啊!哪天,複製人要是合法,天知道呢!

不用打著宗教的名義去說服他人啊!什麼都推給宗教的人,也不想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。做對的事,理所當然,不應為了企求上天堂。與神交換好處,才有信仰,不過是在欺騙自己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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